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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正式启用“西安交通大学采购合同专用章”电子印章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3-01 10:04   |   来源:   |   点击数量:

各院、处及有关单位:

为适应多校区综合管理的需要,结合国资处总体工作的安排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》,按照“管理制度化、使用标准化、电子存证化、验真可信化”的原则,国资处将于202331日起在各采购业务系统内正式启用“西安交通大学采购合同专用章”电子印章(以下简称“电子合同专用章”)。

“电子合同专用章”具有高效便捷、轻松管理和安全可信的优势,“电子合同专用章”的启用可实现“数据多跑路,师生少跑路”,真正实现高效采购的工作目标,进而打破时间、空间、人力的束缚,提高办公效率,在采购合同审核与用印环节为师生提供更加优质、高效的服务。国资处将根据学校印发的《西安交通大学印章管理办法》及学校采购合同管理相关制度,做好“电子合同专用章”的管理、确保使用的流程化、标准化和规范化,严格用印授权管理。

院处自主采购项目,供应商没有办理电子章的保留线下签订纸质合同的通道。


      国有资产管理处

       2023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