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、处及有关单位:
一、 指导汇率调整
因近期人民币对部分主要外币汇率波动较大,按照《关于公布2018年度采购项目指导汇率的通知》(西交采[2017]17号)中的要求,现将对采购项目的指导汇率进行调整。
新的指导汇率以2018年8月31日外管局中间价为基准,计入汇率波动风险(按5%计算)及进口环节费用(按3%计算)预留量后计算参考汇率,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。
各币种的采购项目指导汇率详见下表:
币种 |
基准汇率 |
波动上限 |
参考汇率 |
指导汇率 |
美元 |
6.8246 |
7.16583 |
7.380805 |
7.4 |
欧元 |
7.9646 |
8.36283 |
8.613715 |
8.6 |
英镑 |
8.8854 |
9.32967 |
9.60956 |
9.6 |
瑞士法郎 |
7.0509 |
7.403445 |
7.625548 |
7.6 |
二、 其他说明
以上指导汇率适用于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、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的校级采购和院处采购项目。
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下的零星进口设备,进口环节费用超过3%;采用验收合格后电汇付款方式的项目,汇率波动风险较大。上述项目请经费负责人预留相应资金,如结算金额超过采购预算,不足部分由经费负责人自行承担。
特此通知。
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
2018年9月3日